胡卫萍,女,江西临川人,1972年9月出生,二级教授,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。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、江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。
主要学习工作经历:199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公司法学专业,法学学士学位。2004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,获法学硕士学位。1994年来公司参加工作。
研究方向: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、科研工作。
主要业绩
(一)教学
主讲本科生课程《民法总论》《侵权责任法》《著作权法》等;主讲研究生课程《民法学总论》《侵权责任法研究》等。
指导本科生与研究生毕业论文,本科生近10次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。
指导研究生获得青马工程立项2项,省专项创新基金3项。
主持国家本科一流课程1项。
主编主编教材1部。
(二)科研
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,主持江西省社会科学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、江西省教学改革项目等纵向课题十余项。
出版专著3部。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。
获得省级领导批示4项。
(三)获奖
1.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
2. 江西省高等公司第七批中青年骨干教师
3. 荣获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、三等奖3项
4. 荣获南昌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
5. 荣获江西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
(四)指导员工实践
1.6次荣获校“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
2. 指导的本科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近10篇
联系方式:
Email:0334@ecjtu.edu.cn
